近幾年來,肝癌一直是台灣因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。肝癌之所以難治癒,一是因為沒有早期症狀可以早期發現;二是因為肝臟是維持生命的重要器官,無法完全割除。然而肝癌是有特定的高危險群的,例如慢性B、C型肝炎患者或酒精性肝疾病的患者,這些人得肝癌的機會比一般人高了數百倍,所以這些高危險群的病患一定要定期接受檢查。目前的檢查工具已經可以檢查出很早期的肝癌,只要定期篩檢,一定可以早期發現,以早期治療。至於肝癌的治療方式在近年來也有了很大的進步,但是每位肝癌患者的情況多不盡相同,治療的選擇也會因人而異。特別重要的是,肝癌治療的選擇常會受肝臟功能的好壞影響,所以肝癌的分期是結合腫瘤本身的狀況加上肝臟的功能而制定。醫界目前已有共通的準則依不同的分期選擇不同的治療方式,本文將為大家介紹肝癌的治療準則。
1.早期肝癌(early stage)
這是指肝癌只有一個且小於5公分或有3個以內且每個都小於3公分,而且肝臟沒有硬
化或只有初期的硬化,這期的病人治癒率最高。治療的選擇以完全清除肝癌為主,外科手術切除為第一選項。對於某些腫瘤位置適當的患者,局部治療如酒精注射或無線射頻腫瘤燒灼術(RFA)也是很好的選擇。另外對於腫瘤數目為2或3顆的患者,考慮到其復發的機會高,若有機會,肝臟移植也是選項。
2.中間期肝癌(intermediate stage)
當肝癌有1顆大於5公分以上或有3顆以上時,雖然肝功能尚可,分期就進入中間期,
要一次清除肝腫瘤通常比較困難。這時的治療方針常是分階段分次結合各種治療方式來消除腫瘤,當然對合適的病患,手術切除仍是一個選項。如果不適合手術,通常會先做經導管肝動脈栓塞(TAE),期待先控制部分腫瘤。當合適時,再輔以局部治療如酒精注射或無線射頻腫瘤燒灼術來消除殘餘腫瘤。有時在經過經導管肝動脈栓塞治療後,病患又可以接受手術以完全清除腫瘤。治療屬於這個分期的肝癌患者,需要更積極才能有好的效果。
3.晚期肝癌(advanced stage)
當病患診斷出肝癌時身體狀況已經不佳,或腫瘤已經侵犯到肝門靜脈或已轉移到淋巴結
或其他器官時,就屬於晚期。這時的治療方向是期待減緩腫瘤的惡化,對於適合者,可以接受經導管肝動脈栓塞或放射治療(如光子刀);不適合以上治療者,則可以考慮使用標靶治療(如雷沙瓦),這階段的治療並不適合太積極。
4.末期肝癌
如果診斷出肝癌時,病人身體狀況已經很差或已經有嚴重的肝硬化,則不論腫瘤狀況如
何,都已是屬末期患者,這時的治療是以減少病患的痛苦為主,應以安寧緩和照護為主。
事實上,肝癌的分期是會變動的;每個肝癌患者的身體狀況與合併疾病也可能不同,所以一定要找專科醫師好好討論,以選擇出最適合的治療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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